破坏性技术缘何威胁老牌企业

中共领导人曾有过一句话:不但要敢于打破一个旧世界,更要善于创造一个新社会。破坏性的力量虽不讨人喜欢,但往往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有效力量。人类社会是如此,商业领域内也如此,市场上的创新型技术往往就是这样一种破坏性力量。

管理学界的学者对于破坏性力量、创新型技术的探讨已经很多,如约瑟夫·鲍尔和克莱顿·克里斯坦森发表于哈佛商业评论的《破坏性技术:逐浪之道》[1]就专门探讨了创新型技术的识别和管理问题。然而,如果把生物进化的观点移于此,似乎可以从另一个角度顺利的解释创新力量对市场中成熟的老牌企业的破坏作用。

创新型技术好比生物进化过程中的“基因突变”,这使之与传统技术(基于自然的、缓慢的、合“理”的进化)有着截然不同的框架和方式、路径。因此,当整个市场环境出现变化、且是较大的变化,从而在结构和风格上有利于创新技术的生存和发展时,可认为传统型技术就已经不合适现有的环境,从而无法生存,而环境的变化却可能正是催生基因突变的原因(比如现实人类社会中因环境污染导致的居民基因受损、怪胎婴儿),这就使得新技术武装下的企业顺利的获得竞争优势,威胁到已存在的老牌企业。

这一点比较象恐龙的灭绝。在恐龙存活时期,恐龙的基因进化是适合环境的,但当环境遭遇突变时,这种传统的物种就无法生存在变化后的环境中了。如果恐龙当年仍然能够生存下来,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即它们的基因产生了突变,且这种突变是使之适合于新环境的。


  1. Bower, Joseph L., and Clayton M. Christensen. 1995. “Disruptive Technologies: Catching the Wave.”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73, no. 1: 43-53. Business Source Premier, EBSCOhost (accessed July 31, 2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