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市场理念与食品安全问题:终极解决之道

粮食安全在近几年突然的引发了人们的重视,起初人们在考虑食品生产商的问题,尔后人们开始觉得这应当是政府或监管体制的问题,然后一些人开始提出国外发达国家或地区,尤其是那些被认为是中国敌对国家或地区的食品安全也非铁板一块(如台湾的塑化剂风波、欧洲的马肉丑闻),并以此来维护中国的颜面,或者以此来证明对中国的一些食品生产商的批评是不公正的。就这个问题,晚上的思考产生了一些延展于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的看法,虽较为凌乱,仍感觉有分享与探讨的必要。

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不能依靠它们自身,必须要有一种来自其外部的力量用于平衡,而要利用起这股能够起到平衡作用的外部平民力量,就需要两个方面的推动因素,一是媒体,这是一个可以聚合起以分散为特征的平民力量,并且使食品生产企业的错误行为曝光,在这个过程中,有独立精神的媒体扮演的应当是一个连接上游食品生产企业和下游呈分散形态的平民力量的管道。另一个因素是平民虽然分散,但从其个体层面上讲应当具备一种用脚投票的能力,也即在这个大环境中的自由选择权,同时,他们的自由选择还有赖于他们必须能够从媒体那里无障碍的获得以供他们进行用脚投票所必要的决策信息。

当以上两个要素均具备以后,由媒体发挥出的作用将把食品生产企业的过程信息传输至平民群体也即消费者体系,消费者根据这些系统间交换来的信息做出是留是走的决定。若决定是留下,那么透过交易渠道,食品生产企业将获得持续的物质与信息的输入,并依此存活下去;若决定是走开、投奔另一个同业竞争者,那么食品生产企业将无法获得继续经营下去的必要资源,从而导致企业破产。

再进一步的思考,如果消费者可以这样独立的去决策和实施相应的行为,那么这应当是一种理性人的模型,即经济学的最基本假设。现在,如果反过来看一看,大体可知中国大陆食品安全的问题不仅仅在于做企业的人的良心、监管条例是否完善、惩戒是否严格等方面了。首先,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暂还无法做到真正的“理性”,他们不时的受到一些假以爱国、民族大义为借口的影响,这些影响是他们选择不良国有企业食品产品的原因之一。其次,当消费者选择同业其它厂商时,他们可能发现本该破产的不良企业仍然具备持续经营的能力,因为这些企业或多或少的具备了与政府相关机构的特征,或与某些政府机构建立起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样,消费者所做出的走开决策便无净化市场的实质意义,并且不良企业的续存现实同时还影响了其它正常企业的资源获取,那么正常的食品企业可能无法获得持续的物质与信息输入。以奶粉案为例,当三鹿、光明、蒙牛、伊利挟国企身姿把持了奶源、污染了行业生产规范,一些良心企业的原料供应渠道就被破害、其生产效能被损害,消费者即使做了这些良心企业的忠实顾客,其正常的消费愿望也无法继续实现,他们的留下决策同样无效。第三,媒体无法或不愿、不能承受独立的报导和探索权利带来的后果,这个残酷的现实使平民消费者制约力量聚合的可能性几乎完全消失,也使来自消费群体真实的回馈意见和消费体验无法通达上层;此外,对目标顾客群体消费体验信息失去触点的事实也影响到了食品厂商上层进行食品安全改革和有效监管的意愿和动力。媒体作为连接管道的作用被清除后,实际上反过来形成了一个隔离消费者和食品厂商的反作用,这个反作用施加在消费者身上令他们的利益受损更甚。

无论是世界上哪个国家、地区,哪怕是以法律严酷闻名的新加坡,食品安全方面都有过负面案例,但是食品安全真正的关键点不在于它是否发生了,而在于它是否在发生后能由系统的机制把问题降到最小危害层面。前面所提及的各个环节以及分析讨论可知,从宏观的决策层看,食品安全绝不是“重典治乱重拳出击”[1]的旧式思维能够解决的,而要畅通媒体之渠道、独立媒体之精神、摒除市场之桎梏,从而令平民消费者得以理性的进行选择。自由市场的理念将是食品安全问题的终极解决之道。


  1. 新华网. (2011, May 15). 李克强: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 重典治乱重拳出击. Retrieved from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05/15/c_121418378.htm ↩︎